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居鲁士王元年,他降旨论到耶路撒冷神的殿:要建造这殿为献祭之处,坚立殿的根基,殿高六十肘,宽六十肘, 用三层大石头,一层新木头,经费要出于王库。 并且神殿的金银器皿,就是尼布甲尼撒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伦的,要归还带到耶路撒冷的殿中,各按原处放在神的殿里。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