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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和土地

16 主耶和華如此說:「王若將禮物賜給他的任何一個兒子,這就成為兒子的產業,可留給子孫,是他們所承受的地業。 17 倘若王將他產業的一份賜給他的一個臣僕,這就成為他臣僕的產業,直到自由之年,然後地要歸還王;王的產業終究要歸自己的兒子。 18 王不可奪取百姓的產業,以致趕逐他們離開自己的地業;他應該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子孫,免得我的子民離開自己的地業,四散各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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