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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你们要称为“耶和华的祭司”,
称作“我们 神的仆人”。
你们必享用列国的财物,
必承受他们的财富[a]
因为他们所受双倍的羞辱,
凌辱被称为他们的命运,
因此,他们在境内必得双倍的产业,
永远之乐必归给他们。

因为我—耶和华喜爱公平,
恨恶抢夺与恶行[b]
我要凭诚实施行报偿,
与我的百姓立永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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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61.6 “必…财富”:死海古卷和七十士译本是“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”。
  2. 61.8 “恨恶抢夺与恶行”:有古卷是“恨恶抢夺又献燔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