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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 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做过;我不但从祭司长得了权柄,把许多圣徒收在监里,而且他们被杀,我也表示[a]赞成。 11 在各会堂,我屡次用刑强迫他们说亵渎的话,我非常厌恶他们,甚至追逼他们,直到外邦的城镇。”

保罗叙述归主经过

12 “那时,我带着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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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26.10 “表示”可能是以投不同颜色的卵石来表示赞成或反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