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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主人就要把他帶到審判官(“審判官”原文作“ 神”)那裡,又要把他帶到門前,或是門柱旁;他的主人要用錐子刺穿他的耳朵,他就要永遠服事他的主人。 如果有人把女兒賣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。 如果主人選定她歸自己,以後又不喜歡她,就要准她贖身;主人沒有權力可以把她賣給外族人,因為主人曾經欺騙了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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