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 如果祭司的女兒嫁給本族以外的人,她便不可再吃舉祭。 13 如果祭司的女兒守寡或被休,無兒無女,又像年輕時回到父親家居住,便可以吃父親的食物。除此以外,不屬於祭司家的人都不可以吃。 14 任何人如果誤吃聖物,就要如數償還給祭司,並加賠五分之一。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