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 如果是在禧年以後獻的,祭司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來估價,估價要逐年減低。 19 如果那人想贖回所獻的土地,要在估價的基礎上加付五分之一,土地便仍歸他所有。 20 他如果沒有贖回土地,而是賣給別人,便再也不能贖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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