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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,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旦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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