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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[a],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,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, 点着火把,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,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,并橄榄园尽都烧了。 非利士人说:“这事是谁做的呢?”有人说:“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,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。”于是非利士人上去,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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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士师记 15:4 或作:野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