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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 從那日起,我的僕人一半做工,一半拿槍、拿盾牌、拿弓、穿[a]鎧甲,官長都站在猶大眾人的後邊。 17 修造城牆的、扛抬材料的都一手做工,一手拿兵器。 18 修造的人都腰間佩刀修造,吹角的人在我旁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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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尼希米記 4:16 「穿」或作「拿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