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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无父、无母、无族谱,无生之始,无命之终,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。

你们想一想,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,这人是何等尊贵呢! 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,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;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,虽是从亚伯拉罕[a]中生的,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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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希伯来书 7:5 “身”原文作“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