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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沙法利未人和祭司,以及以色列族長中,也委派人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施行審判,為耶路撒冷的居民聽訟斷案[a] 約沙法吩咐他們說:「你們當這樣,以敬畏耶和華、誠實和純正的心辦事。 10 你們住在各城的弟兄,若有爭訟的案件呈到你們這裏,或為流血,或犯律法、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你們要警戒他們,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,以致憤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;你們當這樣行,就沒有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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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19.8 「為耶路撒冷的居民聽訟斷案」是根據七十士譯本;原文是「聽訟斷案。他們就回耶路撒冷去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