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 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,另一隻作燔祭,為他碰過死屍贖罪。他要在當日使頭聖潔, 12 重新開始過奉獻給耶和華的日子,還要帶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贖過祭。他以前做拿細耳人的日子無效,因為他沾染了不潔之物。

13 「獻給耶和華的日子期滿後,拿細耳人要遵行以下條例。他要被帶到會幕門口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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