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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奉獻的條例

22 「每年,你務必從你播種的一切收成,田地所出產的,取十分之一獻上。 23 要在耶和華—你 神面前,就是他選擇那裏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,吃你所獻十分之一的五穀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牛羣羊羣中頭生的,好讓你天天學習敬畏耶和華—你的 神。 24 當耶和華—你的 神賜福給你的時候,耶和華—你 神選擇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路途太長,使你不能把這東西帶到那裏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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