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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 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,戀慕她,要娶她為妻, 12 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。她便要剃頭髮,修指甲, 13 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,然後可以與她同房。你做她的丈夫,她做你的妻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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