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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人的產業

18 “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個支派,在以色列中,必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的,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他們應得的一份(“他們應得的一份”直譯是“它的份”,即利未支派的份)。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沒有產業,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應許他們的。

“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: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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