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奉献年

12 “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献年。你们应当把自己的十一奉献拿出来分给利未人、寄居者和孤儿寡妇,使他们在你们居住的城邑吃饱喝足。 13 然后,你们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宣告,‘我们已经按照你的诫命,从我们家里拿出圣物分给利未人、寄居者和孤儿寡妇。我们没有触犯也没有忘记你的任何诫命。 14 这些圣物,我们守丧期间没有吃过,不洁净时没有拿过,也没有献给死人。我们听从你——我们的上帝耶和华,遵行你的一切吩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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