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住在基督[a]裡面的,就不繼續犯罪;凡是繼續犯罪的,就未曾看到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

孩子們哪,不要讓任何人迷惑你們。行義的人是公義的,正如基督[b]是公義的。 繼續犯罪的人屬於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一直犯罪。為此,神的兒子顯現了,是為了廢除魔鬼的作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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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約翰一書 3:6 基督——原文直譯「他」。
  2. 約翰一書 3:7 基督——原文直譯「那一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