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20 所以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 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。

因信稱義

21 但如今,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 22 就是 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[a]加給一切信的人。這並沒有分別,

Read full chapter

Footnotes

  1. 3.22 「因信耶穌基督」或譯「藉耶穌基督的信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