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德報怨

38 「你們聽過這吩咐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[a] 39 但是我告訴你們: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把左臉[b]也轉給他; 40 有人想要控告你,並要拿走你的裡衣[c],你就連外衣也由他拿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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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馬太福音 5:38 《出埃及記》21:24;《利未記》24:20;《申命記》19:21。
  2. 馬太福音 5:39 左臉——原文直譯「另一邊」。
  3. 馬太福音 5:40 裡衣——或譯作「襯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