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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的問題

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:“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”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,男人應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應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,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。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權在丈夫;照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權在妻子。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。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。 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,並不是命令。 我願人人都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有各人從 神得來的恩賜,有人是這樣,有人是那樣。

我現在要對未婚的人和寡婦說,他們若保持像我這樣就好了; 但如果不能自制,就應當結婚,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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