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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作 神的子民(A)

“耶和华你的 神领你进入你要去得为业的地,从你面前赶走许多民族,就是赫人、革迦撒人、亚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,共七个比你又大又强的民族。 耶和华你的 神把他们交给你,你打败了他们的时候,你要完全毁灭他们,不可与他们立约,也不可恩待他们。 不可与他们通婚,不可把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,也不可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。 因为他必使你的儿子离开我,去事奉别的神,以致耶和华向你们发烈怒,就快快地把你们消灭。 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:拆毁他们的祭坛,打碎他们的神柱,砍下他们的亚舍拉,用火焚烧他们的雕像。

“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的 神作圣洁的子民的;耶和华你的 神从地上的万族中,拣选了你作他自己的产业,自己的子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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