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 我的意思是: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,以致應許落空。 18 倘若我們是靠守律法去承受產業,我們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。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。

19 那麼,為什麼會有律法呢?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頒佈的,等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到後,律法的任務就完成了。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間人頒佈的。 20 中間人代表雙方,但上帝則單方面賜下應許。

21 這樣看來,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應許是否互相矛盾呢?當然不是!如果賜下的律法能帶給人生命,人就可以靠律法成為義人了。 22 但聖經說萬物都在罪的權勢下,爲要使那些相信的人因爲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應許[a]

23 信耶穌的時代[b]還沒有來臨以前,律法暫時監管我們。等到信耶穌之道顯明出來後,律法就不再監管我們。 24 因此,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,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,使我們可以因信而被稱為義人。 25 現在信耶穌的時代已經來臨,我們不再受律法監管。 26 你們都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上帝的兒女, 27 因為你們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[c] 28 從此不再分猶太人和希臘人,自由人和奴隸,男人和女人,因為你們都在基督耶穌裡合而為一了。 29 你們若屬於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都是照著上帝的應許承受產業的人。

兒子與奴僕

然而,產業繼承人還年幼時,雖然身為產業的主人,實際上和奴僕沒有分別。 他一樣要受監護人和管家的約束,一直到他父親指定他繼承產業的日子為止。 我們也一樣,當我們還是孩童的時候,我們受世界基本規條的轄制。 然而,時候一到,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藉著一位女子降生,並受律法的約束, 為要救贖一切受律法約束的人,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。

我們[d]既然成為兒女,上帝就差遣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裡,使我們可以稱呼上帝為「阿爸,父親」。

Footnotes

  1. 3·22 因爲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應許」或譯「因爲耶稣基督的信實而得到應許」。
  2. 3·23 信耶穌的時代」希臘文是「信心」,下同25節。
  3. 3·27 披戴基督」是個隱喻,主要的意思是「像基督」,象徵有基督的生命與品格。
  4. 4·6 我們」希臘文是「你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