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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晓谕亚伦和他儿子并以色列众人说,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: 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绵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于营内营外, 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,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从民中剪除。 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,耶和华面前,交给祭司,献于耶和华为平安祭。 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,把脂油焚烧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。 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[a]。这要做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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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利未记 17:7 原文作:公山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