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7:14-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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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“如果有人把房屋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,祭司要按房屋的好坏估价,祭司估价多少,就定它价值多少。 15 把自己房屋分别为圣的人,如果要赎回房屋,就要按你估定的价银,多加五分之一,房屋才可以归他。
16 “如果有人把自己产业的一部分,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,你的估价要根据那地的撒种量:每撒大麦二十公斤,估价五百七十克银子。 17 如果他从禧年起,把自己的田地分别为圣,就要按照你的估价定那田地的价值。 18 如果他在禧年以后,把自己的田地分别为圣,祭司就要照着到下一个禧年所剩余的年数,给他计算价银,然后从你的估价减去这价银。 19 把自己田地分别为圣的人,如果一定要赎回田地,就要按你的估价,多付五分之一,田地才可以归他。 20 如果他不赎回田地,而卖给别人,他就再也不能赎回田地了。 21 到了禧年,买主就要交出那地归耶和华为圣,像永属耶和华的圣地一样,归祭司为产业。 22 如果人把买来的田地,不是自己承受为业的田地,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, 23 祭司就要按照你的估价,给他计算,直到禧年为止;价值多少,他必须当天付给你估定的价银,表示把那地献给耶和华为圣。 24 到了禧年,那地要归还卖主,就是归还那承受那地为业的原主。 25 你的一切估价,都要照着圣所衡量银子的标准。
26 “唯独牲畜的头一胎,无论是牛或是羊,既然头一胎是属于耶和华的,人就不能再把牠分别为圣,因为这本是耶和华的。 27 但如果是不洁净的牲畜,他就要按照你的估价,加上五分之一把牠赎回;如果不赎回,就要按照你的估价卖掉。
28 “一切永属耶和华的圣物,就是人永献给耶和华的物,无论是人或是牲畜,或是他承受作产业的田地,都不可以变卖,也不可以赎回;一切永献之物都是归耶和华为至圣的。 29 如果有人永献牲畜作永属耶和华的圣物,就不可赎回;必须把牠杀死。
什一之物
30 “地上的一切,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或是树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,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。 31 如果人一定要赎回这十分之一,除物价以外,还要加上五分之一。 32 牛群和羊群的十分之一,就是一切从牧人杖下经过的,每第十只都是归耶和华为圣的。 33 人不可理会是好或是坏,也不可把牠更换;如果一定要更换,本来的与更换的,都要分别为圣,不能赎回。”
34 以上这些就是耶和华在西奈山,为以色列人吩咐摩西的律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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