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人將因信而活

16 的確,我不以[a]福音為恥,因為這福音是神的大能,把救恩帶給一切相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、後是外邦人[b] 17 原來,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——本於信,以至於信,正如經上所記:「義人將因信而活。」[c]

世人的罪

18 要知道,人用不公義抵擋真理,神的震怒就從天上顯明在人的一切不敬虔和不公義上。 19 實際上,有關神的事,人所能知道的,在他們裡面是清清楚楚的,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。 20 原來,自從創世以來,神那不可見的本性,就是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,都藉著所造之物,被人明白、被人看見,以致使人無法推諉。 21 所以人是已經知道神的,但是卻不把他當做神來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;相反,他們在思想上變得虛妄,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 22 他們自稱是有智慧的,卻成了愚拙, 23 甚至用偶像,就是會朽壞的人、飛禽、走獸、爬行動物的形像,來取代那不朽之神的榮耀。

24 因此,神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情欲去做汙穢的事,以致彼此玷汙自己的身體。 25 他們用虛假取代神的真理,去崇拜、事奉被造之物,而不事奉造物之主——主是當受頌讚的,直到永遠!阿們。

人類的墮落

26 為此,神任憑他們陷入可恥的情欲,連他們的女人也把天性的功用變為違反天性的; 27 同樣,男人也放棄了女人天性的功用,彼此之間欲火中燒,男人與男人做出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[d]受到他們的妄為[e]所應得的報應。

28 既然人不願意真正認識神,神就任憑他們存敗壞的理性,去做那些不該做的事。 29 他們充滿了各種不義、[f]邪惡、貪心、惡毒;滿心是嫉妒、凶殺、紛爭、欺詐、狠毒;他們搬弄是非、 30 誹謗人、憎恨神、侮慢人、驕傲、自誇、製造惡行、悖逆父母、 31 愚昧無知、不守信用、沒有親情、[g]毫無憐憫。 32 人雖然知道神的公義規定是:行這樣事的人是該死的;然而他們不僅自己去做,還贊同做這些事的人。

不要輕視神

哦,人哪,所以你是無法推諉的!一切評斷人的啊,你在什麼事上評斷別人,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;因為你這評斷人的,你自己也在做同樣的事。 況且我們知道,對做這樣事的人,神是按照真理來審判他們的。 哦,人哪!你評斷做這樣事的人,而自己也做同樣的事,你以為你能逃脫神的審判嗎? 難道你輕視神豐富的仁慈、寬容、耐心,不明白他的仁慈是引領你來悔改的嗎? 可是你照著頑固和不悔改的心,為那震怒的日子,就是神公義審判顯現的日子,給自己積蓄了震怒。 神將照著各人的行為回報各人:[h] 對那些恆心行善,尋求榮耀、尊貴、不朽的,就以永恆的生命回報他們; 而對那些營私爭競[i]、不肯信從真理、反信從不義的,就以震怒和憤恨回報他們。 神要把患難和困苦加給一切作惡之人的靈魂,先是猶太人的,後是外邦人[j]的; 10 而把榮耀、尊貴、平安賜給所有做美善事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外邦人[k] 11 要知道,神是不偏待人的。

12 凡是在律法之外犯過罪的,也將要在律法之外滅亡;凡是在律法之下犯過罪的,將要照著律法受審判。 13 因為在神面前,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,而是律法的實行者被稱為義。 14 其實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一旦按照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了。 15 這就顯出律法的要求[l]刻在他們的心裡,他們的良心也一同作證,而且自己的心思之間,互相控告或辯解。 16 正如我的福音,這些事要在那日,神藉著基督耶穌審判各人隱祕事的時候,顯明出來。

猶太人與律法

17 你既然[m]稱為猶太人,依靠律法,以神誇耀; 18 又從律法中受教,明白神的[n]旨意,也能分辨是非[o] 19 又深信自己是瞎子的領路人,是在黑暗中人的光, 20 是愚妄人的導師,是小孩子的教師,擁有著律法上知識和真理的規範, 21 那麼,你這教導別人的,難道不教導自己嗎?你這宣講不可偷竊的,難道自己還偷竊嗎? 22 你這說不可通姦的,難道自己還通姦嗎?你這憎惡偶像的,難道自己還偷取廟裡的東西嗎? 23 你這以律法誇耀的,難道自己還違犯律法侮辱神嗎? 24 事實上,正如經上所記:「因你們的緣故,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褻瀆。」[p]

內心的割禮

25 你如果是遵行律法的,割禮才有益處;但你如果是違犯律法的人,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。 26 因此,那沒有受割禮的人,如果遵守律法的公義規定,他雖然沒有受割禮,難道不是算是受了割禮嗎? 27 並且,那生來沒有受割禮卻完全實行律法的人,對你這雖有律法條文和割禮卻違犯律法的人,難道不是要施行審判嗎? 28 其實外表上做猶太人的,並不是猶太人;外表上、肉身上的割禮,也不是割禮。 29 然而,在內心做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;同樣,內心的割禮才是割禮——不是靠著律法條文而是靠著聖靈;這樣的人得到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而是從神來的。

神的信實

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什麼優越呢?割禮有什麼益處呢? 在各方面都有很多。首要的,是神的話語確實委託給他們了。 即使他們中有些人不信,到底又怎麼樣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會使神的信實無效嗎? 絕對不會!即使每個人都是說謊者,神還是真實的。正如經上所記:

「這樣,你說話的時候,顯為公義;
被評斷的時候,必然得勝。」[q]

但是,如果我按人的意思來說,我們的不義可以顯明神的義,那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降震怒的神是不公正的嗎? 絕對不是!否則,神怎麼能審判世界呢? 那麼,如果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使他的榮耀更加豐盛,為什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被定罪呢? 這樣,為什麼不說「讓我們作惡好帶來善」呢?——我們正是如此受到毀謗,也有些人說過我們講了這話——這些人被定罪倒是應該的。

沒有義人

那麼怎麼樣呢?我們猶太人比別人好嗎?當然不是!我們已經指出:猶太人和外邦人[r]都在罪孽之下。 10 正如經上所記:

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;
11 沒有領悟的,
沒有尋求神的。
12 人人都遠離了正道,
一同成了無用的;
沒有仁慈的,
連一個也沒有。[s]
13 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,
他們用舌頭玩弄詭詐,[t]
他們的嘴唇含有蛇毒,[u]
14 他們滿口是咒罵和苦毒,[v]
15 他們的腳步為殺人[w]流血而飛快,
16 他們的路上只有毀滅和慘禍;
17 和平之路[x],他們從來不知道。[y]
18 他們的眼目中沒有對神的敬畏。[z]

19 我們知道,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,好堵住每個人的口,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, 20 因為沒有一個人[aa]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原來,藉著律法,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。

因信稱義

21 但如今,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,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, 22 那就是: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[ab],臨到所有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 23 要知道,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24 但藉著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卻無償地被稱為義。 25 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[ac],是用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,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, 26 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,好表明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
沒有可誇耀的

27 既然如此,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?根本沒有。憑著什麼法則呢?憑著行為的法則嗎?不是!而是憑著信的法則。 28 就是說,我們認為:人被稱為義,是藉著信,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。 29 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他也是外邦人的神, 30 既然神真是一位;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,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。 31 那麼,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?絕對不是!反而確立了律法。

亞伯拉罕因信稱義

那麼,我們說我們肉體上的先祖亞伯拉罕得到了什麼呢? 事實上,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,他就有可誇耀的;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。 經上到底是怎麼說的呢?

亞伯拉罕信神,
這就被算為他的義。」[ad]

做工的人得工錢,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 但是,一個人雖沒有做工,卻信靠那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神,這人的信就被算為義。

大衛的話

正如大衛也論到神所算為義之人的福份,這義與行為無關;他說:

「罪惡[ae]被赦免、
罪孽被遮蓋的人,
這人是蒙福的。
主絕不算為有罪的,
這人是蒙福的。」[af]

亞伯拉罕在受割禮前被稱為義

既然如此,這福份到底是只賜給那些受割禮的人,還是也賜給那些沒有受割禮的人呢?我們說:「亞伯拉罕因著信,就被算為義了。」[ag] 10 那麼,是怎麼被算為義的呢?到底是在他受割禮之後,還是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之後,而是在沒有受割禮的時候。 11 並且他領受了割禮的標記,做為他沒有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,使他成為所有不憑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也使他們被算為義; 12 而且他也成為受割禮之人的父,不僅為那些受了割禮的人,還為那些順著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信心之腳蹤行走的人;亞伯拉罕的信心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就已經有了。

因信承受應許

13 原來,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繼承世界的應許,不是藉著律法,而是藉著因信而得的義。 14 這是因為,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,信就落了空,應許也就無效了。 15 事實上,律法帶來了震怒,所以哪裡沒有律法,哪裡也就沒有過犯。

16 為此,這應許是本於信,好使這應許照著恩典,能確保給所有的後裔——不僅是給屬律法的,也是給屬亞伯拉罕信心的。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我們每個人的父, 17 正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指派你為眾多民族的父。」[ah]亞伯拉罕所信的那一位,就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無變為有的神。 18 亞伯拉罕在沒有盼望的時候,仍然懷著盼望去相信,因而成為眾多民族的父,[ai]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眾多[aj]。」[ak] 19 他快到一百歲的時候,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[al]已經死了,又想到撒拉也已經不能生育,但是他的信仰卻沒有軟弱。 20 他也沒有因著不信去懷疑神的應許,反而因著信得以剛強,把榮耀歸給神, 21 並且確信不疑:神所應許的,神也能成就。 22 因此,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了。[am] 23 不但如此,「被算為他的義」這句話不僅是為亞伯拉罕寫的, 24 也是為我們寫的;我們信靠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就將被算為義。 25 主耶穌被交出去,是為了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了我們稱義。

因信稱義的福氣

這樣,我們既然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了; 我們也藉著他,因信[an]進入了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以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。 不僅如此,我們也以患難誇耀,因為我們知道患難生出忍耐, 忍耐生出品德[ao],品德生出盼望, 而這盼望不使人羞愧,因為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已經傾注在我們的心裡。

與神和好的人

原來,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照所定的時候為不敬虔的人死了。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好人死,或許有敢做的; 但是,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基督就替我們死了。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 所以,我們現在既然藉著基督的血被稱為義,難道不更要藉著他,從神的[ap]震怒中被拯救出來嗎? 10 這樣,我們做神敵人的時候,尚且能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,何況和好以後,難道不更要藉著神兒子的生命得救嗎? 11 不僅如此,我們現在藉著主耶穌基督與神[aq]和好了,就更要藉著他以神誇耀。

亞當與基督

12 所以,正如罪是藉著一個人進入了世界,並且死是藉著罪進入的;這樣,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死也就臨到了所有的人。 13 就是說,沒有律法以前,罪已經在世上了;不過沒有律法,罪就不算為罪。 14 然而,從亞當摩西,死亡掌了權,甚至那些沒有按亞當過犯的樣式犯罪的人,也在死的權下。這亞當是以後要來的那一位的象徵。

15 但是恩賜不同於過犯。原來,一個人的過犯尚且使眾人都死了,何況神的恩典和耶穌基督一個人恩典裡的賞賜,難道不更要豐豐富富地臨到眾人嗎? 16 而且,恩賜不同於由一個人犯罪而來的後果[ar]。因為,由一次過犯而來的審判雖然導致了定罪,但由很多過犯而來的恩賜卻導致了稱義。 17 實際上,一個人的過犯尚且使死亡藉著這一個人掌了權,何況那些領受豐富之恩典和稱義之賞賜的人,難道不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個人,在生命裡掌權嗎?

18 由此可見,藉著一次的過犯導致了所有人的定罪;照樣,藉著一次的義行給所有的人帶來永生的[as]稱義。 19 就是說,藉著一個人的悖逆,眾人怎樣都成了罪人;藉著一個人的順從,眾人將怎樣成為義人。 20 律法出現,為要使過犯增多;可是,罪在哪裡增多,恩典就在哪裡格外增多。 21 這樣,就像罪藉著死亡掌權,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,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恆的生命。

在基督裡的新生命

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我們可以留在罪中,好讓恩典增多嗎? 絕對不可!我們這些向罪已經死了的人,怎麼還能活在罪中呢? 難道你們不明白,所有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就是受洗歸入了他的死嗎? 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好使我們也能以生命的新樣式行事為人,就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那樣。 就是說,如果我們在基督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,也將要在他復活的形式上與他聯合。 我們知道,我們的舊我[at]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,好讓罪的身體被廢除,使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, 因為一個死了的人,已經脫離了罪。 那麼,如果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了,就相信也要與他一同活著。 我們知道,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,就不會再死,死亡再也轄制不了他。 10 原來他死,是一次性地向罪而死;他活,是向神而活。 11 照樣,你們就當看自己向罪是死的,但在[au]基督耶穌裡向神卻是活的。

12 所以,不要讓罪在你們會死的身體上掌權,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欲; 13 也不要把你們身體的任何部分[av]獻給罪,做不義的器具;相反,要像從死人中復活的人,把自己獻給神,並把身體的各部分做義的器具獻給神。 14 這樣,罪就不能轄制你們了,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。

從罪的奴僕到義的奴僕

15 那又怎麼樣呢?難道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 16 你們難道不知道嗎?你們把自己獻上做奴僕去順從誰,那麼,順從誰就是誰的奴僕:或做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做順從的奴僕,以致稱義。 17 感謝神!雖然你們過去是罪的奴僕,但現在卻從心裡順從了所傳給你們的[aw]教導內容, 18 從罪中得了釋放,成為義的奴僕。 19 因著你們肉體的軟弱,我就按照人的說法來講,那就是,你們從前怎樣把身體的各部分[ax]獻給汙穢和罪惡[ay]做奴僕,以致罪惡[az];現在也要照樣把你們身體的各部分獻給義做奴僕,以致分別為聖。 20 原來,你們做罪的奴僕時,不受義的管束; 21 那麼,在你們現在看為羞恥的那些事上,你們當時到底得了什麼果子呢?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 22 但如今,你們既從罪中得了釋放,成為神的奴僕,就得了果子,以致分別為聖,那結局就是永恆的生命。 23 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;但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卻是永恆的生命。

以婚姻為例

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:難道你們不明白,律法只是在一個人活著的時候轄制這個人嗎? 要知道,已婚的女人,在丈夫活著的時候,是被律法約束的;但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脫離了那關於丈夫的律法。 由此可見,丈夫還活著的時候,她如果歸向別的男人,就被稱為淫婦;但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脫離那律法得了自由,即使歸向別的男人,也不是淫婦。

因此,我的弟兄們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被處死了,使你們歸向另一位,就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好讓我們能為神結出果子來。 原來,當我們還在肉體中的時候,罪的欲望藉著律法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[ba]做工,以致為死亡結了果子。 但如今,我們既然在那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,結果我們得以按照聖靈的新樣式來服事,而不按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。

罪藉著誡命

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律法是罪嗎?絕對不是!然而,要不是藉著律法,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。如果律法沒有說「不可貪心」[bb],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; 但是,罪藉著誡命,趁機在我裡面生出種種貪念。原來在律法之外,罪是死的。 我從前活在律法之外,但是誡命一來,罪就活起來了, 10 我卻死了。於是我發現,那本該帶來生命的誡命,它卻導致了死亡。 11 事實上,罪藉著誡命趁機欺騙了我,並藉著誡命殺了我。 12 因此,律法是神聖的,誡命也是神聖、公義、美善的。

內在的罪

13 那麼,是那美善的導致了我的死嗎?[bc]絕對不是!而是罪。罪為要顯出是罪,就藉著那美善的帶來了我的死,使罪藉著誡命變得極其邪惡。 14 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;而我是屬肉體的,已經賣給罪了。 15 實際上,我所做的,我不明白,因為我所願意的,我沒有去做;我所恨惡的,我反而去做。 16 那麼,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,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。 17 所以現在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,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。 18 事實上,我知道在我裡面,就是在我肉體中,沒有良善;因為行善的意願在我裡面,卻行不出來。 19 這樣,我願意行的善,我沒有去行;我不願意做的惡,我反而去做。 20 那麼,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,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,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。 21 因此我發現一個法則: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,惡就在我裡面。 22 就是說,按著內在的人,我喜愛神的法則, 23 然而我發現在我身體[bd]中另有一個法則,與我理性的法則交戰,把我擄到我身體中罪的法則裡。 24 我這個人真是可悲呀!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於死亡的身體呢? 25 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感謝歸於神![be]由此可見,我自己一方面在理性上服從神的法則,另一方面在肉體中卻服從罪的法則。

賜生命的靈

所以現在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,[bf]就不被定罪了, 因為聖靈的生命法則,在基督耶穌裡把你[bg]從罪和死的法則中釋放了出來。 因肉體軟弱的緣故,律法所做不到的,神卻做到了[bh]——神派遣了自己的兒子成為罪的肉身樣式,並且為了贖罪,用肉身判決了罪, 使律法的公義規定,成全在我們這些不順著肉體卻順著聖靈行走的人身上。 要知道,順著肉體的人,思想屬肉體的事;順著聖靈的人,思想屬聖靈的事。 屬肉體的思想帶來死亡;屬聖靈的思想帶來生命和平安。 原來屬肉體的思想是敵對神的,因為它不服從神的律法,其實也不能服從; 並且,屬肉體的人無法得到神的喜悅。 但既然神的靈真是住在你們裡面,你們就不屬於肉體,而屬於聖靈了。不過如果有人沒有基督的靈,這個人就不屬於基督了。 10 但如果基督在你們裡面,那麼,你們的身體雖然因罪是死的[bi],靈卻因義是活的[bj] 11 不但如此,使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——他的靈如果住在你們裡面,那麼,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也將藉著[bk]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,使你們會死的身體得著生命。

聖靈的工作

12 弟兄們,由此可見,我們都是有責任[bl]的,但不是對肉體有責任去順著肉體而活; 13 因為你們如果順著肉體而活,就將死去;但如果順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所作所為,就將活著。 14 原來,凡是蒙神的靈帶領的人,他們才是神的兒女。 15 就是說,你們所領受的不是一個奴役的靈,使你們再有懼怕;相反,你們所領受的是使你們有兒子名份的聖靈——藉著他,我們呼叫:「阿爸!父啊!」 16 聖靈親自與我們的靈一同作證:我們是神的兒女。 17 既然是兒女,也就是繼承人;如果我們真是為了與他一同得榮耀而與他一同受苦,我們就是神的繼承人,而且與基督同做繼承人。

將來的榮耀

18 事實上,我認為現今時刻的苦難,與將來要顯明給我們的榮耀,是無法相比的。 19 被造之物都熱切盼望、熱切等待著神的兒女顯現出來, 20 因為被造之物屈從在虛妄之下,並不是出於自願,而是出於使它屈從的那一位; 21 被造之物自己也盼望著從使之衰朽[bm]的奴役中得到釋放,歸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。 22 我們知道,所有被造之物都一同呻吟、同受陣痛,直到如今。 23 不僅如此,連我們這些有聖靈為初熟果子的人,也在自己裡面呻吟嘆息,熱切等待得到兒子的名份[bn],就是等待我們的身體得蒙救贖。 24 因為我們得救在於這盼望。然而,看得見的盼望,就不是盼望了;誰會盼望自己所看得見的呢? 25 但如果我們盼望那看不見的,就要藉著忍耐來熱切等待。

26 況且,聖靈也照樣扶助我們的軟弱。事實上,我們不知道該禱告什麼、如何禱告,但聖靈卻親自用說不出的嘆息,為我們[bo]代求。 27 而且,洞察人心的那一位,知道聖靈的意念是什麼,因為聖靈是按神的意思[bp]為聖徒代求的。

Footnotes

  1. 羅馬書 1:16 有古抄本附「基督的」。
  2. 羅馬書 1:16 外邦人——原文直譯「希臘人」;指「希臘文化區的非猶太人」。
  3. 羅馬書 1:17 《哈巴谷書》2:4。
  4. 羅馬書 1:27 在自己身上——原文直譯「在自己裡面」。
  5. 羅馬書 1:27 妄為——或譯作「迷途行為」。
  6. 羅馬書 1:29 有古抄本附「淫亂、」。
  7. 羅馬書 1:31 有古抄本附「不肯和解、」。
  8. 羅馬書 2:6 《詩篇》62:12;《箴言》24:12。
  9. 羅馬書 2:8 營私爭競——或譯作「結黨」。
  10. 羅馬書 2:9 外邦人——原文直譯「希臘人」;指「希臘文化區的非猶太人」。
  11. 羅馬書 2:10 外邦人——原文直譯「希臘人」;指「希臘文化區的非猶太人」。
  12. 羅馬書 2:15 律法的要求——原文直譯「律法的行為」或「律法所要求的行為」。
  13. 羅馬書 2:17 你既然——有古抄本作「看哪,你」。
  14. 羅馬書 2:18 神的——輔助詞語。
  15. 羅馬書 2:18 分辨是非——或譯作「分辨那些更重要的事」。
  16. 羅馬書 2:24 《以賽亞書》52:5。
  17. 羅馬書 3:4 《詩篇》51:4。
  18. 羅馬書 3:9 外邦人——原文直譯「希臘人」;指「希臘文化區的非猶太人」。
  19. 羅馬書 3:12 《詩篇》14:1-3;53:1-3;《傳道書》7:20。
  20. 羅馬書 3:13 《詩篇》5:9。
  21. 羅馬書 3:13 《詩篇》140:3。
  22. 羅馬書 3:14 《詩篇》10:7。
  23. 羅馬書 3:15 殺人——輔助詞語。
  24. 羅馬書 3:17 和平之路——或譯作「平安之路」。
  25. 羅馬書 3:17 《以賽亞書》59:7-8。
  26. 羅馬書 3:18 《詩篇》36:1。
  27. 羅馬書 3:20 人——原文直譯「肉體」。
  28. 羅馬書 3:22 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——或譯作「由於耶穌基督的信實」。
  29. 羅馬書 3:25 平息祭——或譯作「挽回祭」。
  30. 羅馬書 4:3 《創世記》15:6。
  31. 羅馬書 4:7 罪惡——原文直譯「不法」。
  32. 羅馬書 4:8 《詩篇》32:1-2。
  33. 羅馬書 4:9 《創世記》15:6。
  34. 羅馬書 4:17 《創世記》17:5。
  35. 羅馬書 4:18 《創世記》17:5。
  36. 羅馬書 4:18 眾多——輔助詞語。
  37. 羅馬書 4:18 《創世記》15:5。
  38. 羅馬書 4:19 如同——輔助詞語。
  39. 羅馬書 4:22 《創世記》15:6。
  40. 羅馬書 5:2 有古抄本沒有「因信」。
  41. 羅馬書 5:4 品德——或譯作「老練」。
  42. 羅馬書 5:9 神的——輔助詞語。
  43. 羅馬書 5:11 與神——輔助詞語。
  44. 羅馬書 5:16 後果——輔助詞語。
  45. 羅馬書 5:18 永生的——原文直譯「生命的」。
  46. 羅馬書 6:6 我——原文直譯「人」。
  47. 羅馬書 6:11 有古抄本附「我們的主」。
  48. 羅馬書 6:13 身體的任何部分——或譯做「肢體」。
  49. 羅馬書 6:17 傳給你們的——或譯作「交託給你們的」。
  50. 羅馬書 6:19 身體的各部分——或譯作「肢體」。
  51. 羅馬書 6:19 罪惡——原文直譯「不法」。
  52. 羅馬書 6:19 罪惡——原文直譯「不法」。
  53. 羅馬書 7:5 身體的各部分——或譯作「肢體」。
  54. 羅馬書 7:7 《出埃及記》20:17;《申命記》5:21。
  55. 羅馬書 7:13 導致了我的死嗎?——原文直譯「成了我的死嗎?」
  56. 羅馬書 7:23 身體——或譯作「身體的各部分」或「肢體」。
  57. 羅馬書 7:25 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感謝歸於神!——或譯作「感謝神!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(,就能脫離了)。」
  58. 羅馬書 8:1 有古抄本附「就是那些不順著肉體卻順著聖靈而行走的人,」。
  59. 羅馬書 8:2 你——有古抄本作「我」。
  60. 羅馬書 8:3 神卻做到了——輔助詞語。
  61. 羅馬書 8:10 是死的——或譯作「要死」。
  62. 羅馬書 8:10 靈卻因義是活的——或譯作「聖靈卻因義賜生命」。
  63. 羅馬書 8:11 藉著——有古抄本作「因為」。
  64. 羅馬書 8:12 有責任——原文直譯「欠債」。
  65. 羅馬書 8:21 衰朽——或譯作「敗壞」。
  66. 羅馬書 8:23 有古抄本沒有「得到兒子的名份」。
  67. 羅馬書 8:26 有古抄本沒有「為我們」。
  68. 羅馬書 8:27 的意思——輔助詞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