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 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 28 偷竊的,不可再偷,反而要勞苦做工,親手做有益處的事[a],好使自己能有所得,分給有需要的人。 29 任何壞話都不可出口,而是按著需要說造就人的好話,使聽的人得到益處。

Read full chapter

Footnotes

  1. 以弗所書 4:28 有益處的事——或譯作「美善的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