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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 所以,你們不可把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你們永遠不可尋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;這樣,你們就可以強盛,吃這地的美物,把這地留給你們的子孫作產業,直到永遠。 13 雖然因著我們許多的惡行和重大的罪過,這一切就臨到我們身上,但我們的 神啊,你懲罰我們實在輕於我們的罪孽所應得的,還給我們留下這些逃脫的人。 14 我們怎可以再違背你的誡命,與這些行可憎事的民族通婚呢?如果我們這樣行,你豈不向我們發怒,消滅我們,以致沒有一個剩餘,或是逃脫的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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