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未曾虧負人,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,縮手不做罪孽,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, 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,這人是公義的,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Read full chap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