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未曾虧負人,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 未曾向人取利息,也未曾索取高利,反倒縮手不作惡,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; 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[a];這人是公義的,必要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Read full chapter

Footnotes

  1. 18.9 「按誠實行事」或譯「遵行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