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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。 10 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,兒子要吃父親。我必向你施行審判,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[a]。』

罰以疫癘饑饉鋒刃諸災

11 「主耶和華說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: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厭的事玷汙了我的聖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,我眼必不顧惜你,也不可憐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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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以西結書 5:10 「方」原文作「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