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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曾向人取利息,也未曾索取高利,反倒缩手不作恶,在人与人之间施行诚实的判断;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[a];这人是公义的,必要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10-11 “他若生了儿子,儿子作强盗,流人的血,作父亲的[b]虽然未犯此过,儿子却对弟兄[c]行了以上所说的恶,在山上吃祭物,污辱邻舍的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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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18.9 “按诚实行事”或译“遵行它”。
  2. 18.10–11 “作父亲的”:原文是“他”。
  3. 18.10–11 有些古译本没有“对弟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