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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斯 帖 記 8:8-10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以 斯 帖 記 8: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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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現 在 你 們 可 以 隨 意 奉 王 的 名 寫 諭 旨 給 猶 大 人 , 用 王 的 戒 指 蓋 印 ; 因 為 奉 王 名 所 寫 、 用 王 戒 指 蓋 印 的 諭 旨 , 人 都 不 能 廢 除 。 」
9 三 月 , 就 是 西 彎 月 二 十 三 日 , 將 王 的 書 記 召 來 , 按 著 末 底 改 所 吩 咐 的 , 用 各 省 的 文 字 、 各 族 的 方 言 , 並 猶 大 人 的 文 字 方 言 寫 諭 旨 , 傳 給 那 從 印 度 直 到 古 實 一 百 二 十 七 省 的 猶 大 人 和 總 督 省 長 首 領 。
10 末 底 改 奉 亞 哈 隨 魯 王 的 名 寫 諭 旨 , 用 王 的 戒 指 蓋 印 , 交 給 騎 御 馬 圈 快 馬 的 驛 卒 , 傳 到 各 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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