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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斯 拉 記 7:16-18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以 斯 拉 記 7:1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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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並 帶 你 在 巴 比 倫 全 省 所 得 的 金 銀 , 和 百 姓 、 祭 司 樂 意 獻 給 耶 路 撒 冷 ─ 他 們 神 殿 的 禮 物 。
17 所 以 你 當 用 這 金 銀 , 急 速 買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、 綿 羊 羔 , 和 同 獻 的 素 祭 奠 祭 之 物 , 獻 在 耶 路 撒 冷 ─ 你 們 神 殿 的 壇 上 。
18 剩 下 的 金 銀 , 你 和 你 的 弟 兄 看 著 怎 樣 好 , 就 怎 樣 用 , 總 要 遵 著 你 們 神 的 旨 意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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