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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 提客勒,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裡,顯出你的虧欠。 28 毗勒斯[a],就是你的國分裂,歸於瑪代人和波斯人。」 29 伯沙撒下令,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,把金鏈給他戴在頸項上,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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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但以理書 5:28 與「烏法珥新」同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