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斯特斯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超过十天八天[a],就下到凯撒里亚去了。第二天,他坐在审判席上,下令把保罗带上来。 保罗[b]一到,从耶路撒冷下来的那些犹太人就站在他周围,用很多严重的罪状来控告他,可是都不能证实。 保罗申辩说:“无论是对犹太人的律法,或是对圣殿,或是对凯撒,我都没有犯过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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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使徒行传 25:6 不超过十天八天——有古抄本作“十多天”。
  2. 使徒行传 25:7 保罗——原文直译“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