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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[a]那裡,又要帶他到門前,靠近門框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遠服侍主人。

「人若賣女兒做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。 主人選定她歸自己,若不喜歡她,就要許她贖身;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,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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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出埃及記 21:6 「審判官」或作「神」,下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