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任何在營內或營外宰殺公牛、綿羊或山羊的以色列人, 若沒有把牲畜帶到會幕門口,在耶和華的聖幕前獻給耶和華,便是犯了流血之罪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 這是為促使以色列人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,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,而非在野外殺祭牲獻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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