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 如果是自願獻的或為了還願而獻的祭物,要在當天吃祭肉,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。 17 但到第三天,必須燒掉剩下的祭肉。 18 如果第三天仍然吃,所獻的祭便不蒙悅納,毫無價值,是不潔淨的。吃的人要自擔罪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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