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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有人在皮肉上生了瘤,或癬,或火斑,後來皮肉變成了大痲風病症(本章病名多不能確定它們的學名。傳統翻譯作“痲風”的希伯來字,本章用來形容不同的皮膚病症),就要把他帶到一個作祭司的亞倫子孫那裡。 祭司要察看皮肉上的病症;如果患處的毛已經變白(“變白”或譯:“較其他皮肉色澤顯然為深”),病症的現象又深透皮下的肉,就是大痲風病症,祭司發現這樣,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。 火斑若是在他的皮肉上發白,但沒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上面的毛也沒有變白,祭司就要把患者隔離七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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