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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 女人若是亲近任何走兽,与牠交合,你们要杀了那女人和走兽;必要把他们处死;他们必须承担流血的罪责。

17 “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,无论是异母同父的,或是异父同母的,他见了她的下体,她也见了他的下体,这是可耻的事;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。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,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。 18 如果有人与患血漏病的妇人同睡,揭露了她的下体,就揭露了她的血源,妇人也揭露了她自己的血源,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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