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贖回土地的條例

23 “地不可永遠賣掉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不過是寄居的和客旅。 24 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你們應該讓人有贖地的權利。 25 如果你的兄弟貧窮,賣了部分地業,他的至親可以來,把兄弟所賣的贖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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