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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居者自賣為奴的條例

47 “在你中間寄居的外人或是客旅若是富足起來,你的兄弟在他那裡卻漸漸窮乏,把自己賣給住在你那裡寄居的外人或客旅的家族, 48 賣了自己以後,他仍有贖回的權利;他兄弟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贖他; 49 他的叔伯或是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,他家族中的骨肉至親也可以贖他;如果他自己的經濟能力改善,也可以自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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