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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 如果人把買來的田地,不是自己承受為業的田地,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, 23 祭司就要按照你的估價,給他計算,直到禧年為止;價值多少,他必須當天付給你估定的價銀,表示把那地獻給耶和華為聖。 24 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還賣主,就是歸還那承受那地為業的原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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