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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一隻羊,他就要為所犯的罪,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 他要把牠們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就要先獻上作為贖罪祭的一隻,把鳥的頭從頸項上扭斷,只是不可撕斷。 然後他要把贖罪祭牲的一些血,彈在祭壇旁邊,其餘的血要在祭壇腳那裡擠出來;這是贖罪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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