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

19 “沾了不洁净之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其他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吃这肉; 20 但不洁净的人若吃了献给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 21 若有人摸了不洁之物,无论是人体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的牲畜,或是不洁的可憎之物[a],再吃了献给耶和华平安祭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”

Read full chapter

Footnotes

  1. 7.21 “可憎之物”:有古卷是“群聚动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