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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未 記 19:5-7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利 未 記 19:5-7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5 你 們 獻 平 安 祭 給 耶 和 華 的 時 候 , 要 獻 得 可 蒙 悅 納 。
6 這 祭 物 要 在 獻 的 那 一 天 和 第 二 天 吃 , 若 有 剩 到 第 三 天 的 , 就 必 用 火 焚 燒 。
7 第 三 天 若 再 吃 , 這 就 為 可 憎 惡 的 , 必 不 蒙 悅 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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