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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未 記 27:14-16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利 未 記 27:1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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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人 將 房 屋 分 別 為 聖 , 歸 給 耶 和 華 , 祭 司 就 要 估 定 價 值 。 房 屋 是 好 是 壞 , 祭 司 怎 樣 估 定 , 就 要 以 怎 樣 為 定 。
15 將 房 屋 分 別 為 聖 的 人 , 若 要 贖 回 房 屋 , 就 必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, 房 屋 仍 舊 歸 他 。
16 人 若 將 承 受 為 業 的 幾 分 地 分 別 為 聖 , 歸 給 耶 和 華 , 你 要 按 這 地 撒 種 多 少 估 定 價 值 , 若 撒 大 麥 一 賀 梅 珥 , 要 估 價 五 十 舍 客 勒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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