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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 未 記 27:19-21
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
利 未 記 27:19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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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將 地 分 別 為 聖 的 人 若 定 要 把 地 贖 回 , 他 便 要 在 你 所 估 的 價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, 地 就 准 定 歸 他 。
20 他 若 不 贖 回 那 地 , 或 是 將 地 賣 給 別 人 , 就 再 不 能 贖 了 。
21 但 到 了 禧 年 , 那 地 從 買 主 手 下 出 來 的 時 候 , 就 要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, 和 永 獻 的 地 一 樣 , 要 歸 祭 司 為 業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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