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 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,好使我在外邦人中傳揚他。我沒有立刻與人[a]商量, 17 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做使徒的,而是往阿拉伯去,然後再回到大馬士革

18 三年以後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[b],在他那裡住了十五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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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加拉太書 1:16 人——原文直譯「血和肉」。
  2. 加拉太書 1:18 磯法——有古抄本作「彼得」。